市民一個月內找了3家搬家公司提供搬家服務,結果每次都在搬家前一刻坐地起價,中途加價、工人索要小費等的情況。
找3家公司家家坐地起價
牛先生的公司需要更換辦公處,所以需要搬家公司的幫助,“在搬家之前我都把需要搬運的東西清單如實相告了,當時確定價格是來兩輛車一共800元。比大公司約便宜了200多元。”牛先生以為口頭協定說好,基本上就不會更改。結果搬了一半之后,對方就說要搬的東西實在多,需要再來一輛車,價格也飆升到1000元。
不加錢就不給拉貨,牛先生左右為難,而且公司搬家講究一個吉時,耽誤了老板怪罪下來也吃罪不起。牛先生只能答應加錢。而所謂的增加一輛車,就是一輛車裝滿后運走,再重新開回來搬,耽誤了不少時間。
吃了一次虧,另一家分公司搬遷時,牛先生換了一家名叫家和的搬家公司,除了在電話里詳細說清楚了要搬的貨物,而且搬遷車一來,牛先生先不著急拉貨,而是拉住管事的人來確認貨物和價錢,“結果來人一看東西,就說東西多,公司報價不能做,一定要加錢。”牛先生對此非常惱火,說不干拉倒。態度一強硬下來,最后還是以原來的價格搬遷了。
當第三家分公司搬遷時,牛先生已不敢掉以輕心,換了第三家搬家公司,一次次確認好價格,還留了個心眼咨詢了第3家搬家公司。“果然,搬書柜時又要加錢。”筋疲力盡的牛先生只能叫了第3家搬家公司,然后又遇到了同樣的情況———東西多,貨難搬,要加錢。結果,每次下午2時開始約搬家,等到談妥價格裝貨送到目的地,都是晚上七八點了。
一個月吃了3次虧,牛先生覺得應該有人管一管這個行業了。“不過對于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,但消費者一般采取加錢讓步忍氣吞聲。所以上海大眾搬場公司建議消費者盡量簽訂書面合同,做足細節工作,比如貴重物品、易碎物品列好清單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