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階段搬家市場準入制度門檻低、行業標準缺少的狀況下,例如漫天要價、搬運過程中物件損壞等狀況層出不窮。北京海淀區鄭先生前不久根據互聯網預約了搬家服務,并與商家談好使用1輛大貨車、2名職工,價錢為900元。搬家當天,商家請來2輛小貨車,合稱因限號改成小貨車,鄭先生表達了解??扇グ峒业竭_站后,另一方忽然以車子增加為由明確提出加價規定,不然回絕繼續作業。鄭先生盡管提出質疑,但最后還是多支付了300元。從全國各地消費者協會機構審理的舉報狀況看來,搬家公司存有下列“圈套”:
一是用低價錢吸引住消費者,出示服務時再漫天要價。搬家公司一般是依照一車幾百塊不一來收費,但一部分搬家公司會在消費者了解價錢時搞出“廉價牌”,到當場則以各種各樣原因規定加價。除此之外,“一車變兩輛車”狀況廣泛。
二是為收“加車錢”,車箱暗設隔層。許多消費者有那樣的疑惑,本來物品很少,如何就必須裝兩輛車呢?實際上,搬家公司使用的基礎全是箱式貨車,某些搬家公司以便扣除“加車錢”,在車箱里學起了文章內容,根據設隔層變小車里總面積,本來一車就能裝進的物品必須兩輛車或多加小轎車才可以裝進,進而變相加價。三是家用電器都按大件收費,加價名目繁多。搬家公司在與消費者溝通交流時,通常簡潔明了告之電子琴、衣柜等大件要附加收費,但在具體搬運過程中,尺寸稍大的電視、電冰箱、全自動洗衣機等家用電器,一律劃歸大件收費。值得一提的是,樓房高了要收樓房費、書籍多了要收超載費、車子停車遠了要收費、熱天再附加扣除好處費。四是預約不簽訂合同,搬完不開發票。市面不無臨時性搭班子的搬家公司,現找搬運工人。消費者通電話資詢時,公司服務承諾會簽訂合同,但搬家時候以各種各樣說詞拒簽,收費時不開發票或收條,目地就是說以便出現問題時推脫義務。為防止遭遇搬家“圈套”,我國消費者協會提示消費者:
挑選靠譜公司。先根據電話或網上查詢搬家公司登記注冊狀況,盡可能挑選有確立備案信息內容、固定不動運營詳細地址的靠譜搬家公司。商談花費關鍵點。從哪里搬到哪去、實際樓房、有沒有電梯轎廂、有哪些物件、家俱是不是必須拆卸、有沒有獨立收費項目、是不是簽訂合同、是不是開票等,保證搬家公司不容易再用各種各樣原因加價。查驗搬家車子??窜囅涫遣皇潜蝗藶橐蛩丶雍裥?、車箱內是不是有隔層等,在裝貨時還要催促物件的放置,防止內松外緊奢侈浪費室內空間。除此之外,也要搞好監管,在搬運過程中不要離開當場,以防遺失物件后沒法理清義務。簽署宣布合同書。預約時提早申明,不簽訂合同不付錢,合同文本簽得越詳盡越高,搬完家索取稅票或收條。一旦產生糾紛案件,應保存好直接證據并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,便于問題獲得及時有效的處理。


